1、只要您成功购买客票号为781开头,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且提供空中互联服务的航班已订座机票,可在航班起飞前30天内通过东航官网、APP、小程序购买机上互联网服务(购票时请关注带有Wi-Fi标识的航班)。您也可在搭乘提供空中互联服务的航班上,以东航常旅客计划“东方万里行”积分或线上现金支付方式购买。(地面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中国银联、Apply Pay;空中支付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积分或线上现金支付的机上互联服务有效期限为本次航班。试运行期间,头等、公务舱旅客无需支付即可直接体验机上互联网服务,使用规则等同于积分或线上现金支付机上互联网服务。
支付标准如下所示:
2、机上购买、使用积分支付升舱产品或因其他服务安排升至头等舱、公务舱的旅客暂时无法直接享受机上互联网服务。请参照以上支付标准和方式。
3、巴黎(CDG)、阿姆斯特丹(AMS)、夏威夷(HNL)、塞班(SPN)、布里斯班(BNE)、凯恩斯(CNS)、科伦坡(CMB)、马尔代夫(MLE)、甲米(KBV)等始发的航班因旅客信息传递原因可能部分或全程影响旅客认证并使用机上互联网服务,敬请谅解。
4、成功支付后,订购信息及上网口令将在订购完成页面显示,并以支付页面填写的手机短信或电邮形式发送,请妥善保存。上网口令仅供本次航班乘机人使用,并将与乘机人的个人信息绑定,不可转让使用,并请确保使用安全。每个上网口令仅限登录一个独立设备使用。一旦机上认证登录使用后不支持在不同终端设备上进行切换。
5、小时包产品为连续计时产品,一旦开始使用后,中途不可中断计时,也不可切换设备使用。
6、已成功支付机上互联网服务的旅客无法实际使用该服务时,可通过登录东航官网(www.ceair.com)、“东方航空”APP中的“机上Wi-Fi订单”自助提交退订申请。退订申请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或在计划落地后的60个自然日内提交,否则将不予通过。退订的积分或金额将在提交退回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东方万里行”卡号或原购买账号,退回积分有效期维持原有效期不变。
7、已成功支付的机上互联网服务暂不支持改期。如需变更,可自行通过东航官网(www.ceair.com)、“东方航空”APP免费退订后重新支付。
8、东航机上互联网服务是由卫星提供网络连接,因不可预测情况(如设备维护、系统升级、飞机调配等原因),机上互联网服务可能临时发生变化或无法提供,请以实际航班为准。如遇天气原因、飞机位置、跨越极地、卫星切换、浏览器限制、专网VPN限制等情况造成的网络受阻或中断,敬请谅解。对机上互联网服务中任何数据的丢失、延迟或错误,东航不承担责任。机上互联网服务实际连线速度亦会受使用人数及卫星信号等情况而有所影响。同时,请确保您的电子设备系统和浏览器已更新为最新版本,以获得机上互联平台的最佳体验效果。
9、机上互联网服务在飞机处于平飞状态时提供,即飞行高度在10000英尺/约3000米以上时自动连网,低于该高度自动关闭网络。
10、机上互联网服务可使用的设备为带有无线网络功能的手提电脑、打开飞行模式的手机、平板电脑,为您提供网页浏览、即时通信、电邮收发、在线音视频等服务(暂不提供话音通信服务),不支持应用、系统及软件更新下载。使用时请遵循民航局、航空公司和机组的规定。为保障飞行及通信安全,使用机上互联网服务时,请遵守中国民航及通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服从客舱乘务员的安排。在网络使用许可范围内,东航及相关机上互联网运营服务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网络、应用等服务。同时,根据中国通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网络应用不能使用。基于飞行及通信安全的考虑,东航有权临时或全程关闭机上互联网服务。
11、 支付时需填写上网口令指定接受人的相关个人信息。请您确保支付时填写的信息为真实有效。您支付机上互联网服务即视为同意东航使用您支付时填写的指定接受人信息、“东方万里行”会员信息,并请确保在获得指定接受人的许可后使用其个人信息。乘机人在搭乘航班时,需成功完成上网口令的验证后方可上网。乘机人同意验证,即视为同意东航使用乘机人的信息。东航在本次机上互联网服务中收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均用于服务的申请和验证过程,东航不会收集与本次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12、线上现金支付的机上互联网服务实际使用后,可在航班落地后在订单详情点击“电子发票”入口并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开具。
13、由于部分产品/服务难以由东航独立完成,东航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空地互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以保障产品/服务的顺利完成。东航将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提供并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13、如您对机上互联网服务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咨询东航客服热线9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