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一份疑似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停电通知函》在网络流传。文件提到,该厅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万余元,经多次催交未结清,供电单位将从2月27日起停止供电,“请该单位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当日12时许,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该用户电费已经结清,不会停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也回应,“已经处理完了,不会停电”。
网络上落款为“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的文件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为该局依法供电的客户,截止2023年2月24日,该单位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供电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和第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对贵单位停止供电。
2月27日上午,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热线95598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南宁市新民路34号用户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用户有两个月电费未结清,截至2月1日有40余万元的电费未交,其中包括违约金,目前还未停电。该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网传文件具体是什么情况,将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反馈。
12时许,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该户电费已经结清,不会停电。具体的缴费时间、涉及金额需咨询相关单位的负责人。
封面新闻记者随后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官网电话,联系到该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他在电话中表示,“已经处理完了,不会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