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动税务登记和销户税务登记;
2.申请办理税票准购办理手续;
3.申请办理税务申报或缴纳税金税金;
4.申请办理降税、免税政策、出口退税、交税和推迟交税;
5.制作税款公文;
6.进行税款查验;
7.做账编制,申请办理账务;
8.进行代理记账、税款培训工作;
9.担任税务咨询;
10.申请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或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等。
应由税务局行驶的行政部门权力,除税务局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实行授权委托或行驶的之外,没有税务代理的经营范围之列。税务代理依据代理商管理权限范畴的不一样可分成全方位代理商、单项工程代理商或临时性代理商。实行税务代理是创建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客观性规定,是加强税款征缴管理方法的本质务必,也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协税的一类比较好的这种。伴随着中国税制体系管理的逐渐完善和税款宣传策划体系管理清晰度的日渐提升,及其一大批具备税务代理资质工作人员的发生,实行税务代理的标准已逐渐完善。在《中华共和国税款税收征管法》对税务代理给予了法律规定以后,伴随着国家税收征缴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逐渐深层次,实行税务代理已经是刻不容缓。因此,我国应积极主动实行税务代理规章制度,依照国际性行驶作法,实行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社会发展中介服务代理商网上办税的规章制度,使其逐渐变成税款征缴体系管理中1个不可缺少的阶段。但正因为税务代理是一种社会认知的中介公司事务管理,涉及到经营者(含义务人)和税务代理人及其我国中间的利益关系,因此我国创建税务代理规章制度务必遵循自行、公平和严格要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