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hxny3060)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广西陆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调整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规划调整项目工作,要求在《广西陆上风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上,将具备较好风能资源潜力,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相对良好的风电场项目增补列入规划,将原规划中涉及自然保护地等敏感性因素或经过前期工作论证后不具备开发价值的项目调整出规划。鼓励在石漠化地区布局风电项目。
这些敏感性因素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天然乔木林(竹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有林地等。
同时,《通知》还明确,严禁将规划内的集中式风电项目或具备集中开发条件的风电项目分割成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开发。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