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CCUS项目纳入我国自愿减排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将CCUS项目纳入我国自愿减排机制。
当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零碳”或“碳中和”目标。近年来,我国CCUS技术和项目稳步发展,但相较于庞大的碳排放总量,CCUS项目规模还比较小,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成本很高,限制了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相对来看,欧美国家对CCUS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比如,2021年1月,美国发布碳捕集与封存税收优惠政策,即45Q条款最终法规,明确私人资本有机会获得抵免资格,极大地鼓励了商业CCUS项目实施;2022年8月,美国出台的通胀削减法案(IRA)中,进一步提高了对CCUS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
马永生建议,重启并打造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CCER)市场,研究并发布CCUS方法学,推动CCUS项目尽快纳入我国自愿减排机制,更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此外,在我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机制是引导企业发展新能源、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工具,但该机制自2017年起暂停实施。同时,我国已发布CCER方法学200多个,但CCUS项目有关方法学仍是空白。在既无方法学也无交易机制的情况下,CCUS项目经济性难以得到保障,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马永生建议,将CCUS项目尽快纳入我国自愿减排机制。
一是重启并打造全国统一的CCER市场。让更多碳减排项目参与碳市场,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逐步打造全国统一的CCER市场,充分激发企业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控排企业碳市场的履约成本。二是研究并发布CCUS方法学。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CCUS方法学研究,或对企业开展的方法学研究进行认定并尽快发布,推动CCUS项目获得碳减排量,提升项目经济性,推动CCUS项目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三是参考国际经验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完善CCUS行业规范、制度法规框架体系以及技术规范,出台CCUS量化核证国家标准,并参考国际经验,探索制定面向碳中和目标的CCUS税收优惠和补贴激励等支持政策。
聚焦“双碳”、化工新材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化学党委书记、董事长戴和根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实际,结合集团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两份提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国化学智慧。
针对石化行业在推进落实“双碳”战略目标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戴和根提供以下建议意见。
一是加强“双碳”领域技术创新。“双碳”领域研发力量分散、研发课题重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整体效能的释放。建议一方面从国家层面统筹资源成立“双碳”产业技术联盟,凝聚化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协力进行技术研发、课题攻关及产业协作,设定低碳科技重点专项,重点支持氢能、储能材料、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创新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探索实践跨领域、跨行业的节能降碳综合解决方案,评选出一批标杆技术及标杆企业,加大对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的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双碳”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层面尚未建立统一的碳排放计量、核算标准体系,在能源计量和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方面没有形成科学化系统化的体系,这些对摸清碳排放底数、科学合理制定碳排放控制目标、融入国际碳交易市场有一定的制约性。建议建立完善“双碳”标准体系,加快出台石化行业实现标杆值的实施细则、标准规范,在统一标准下推进落实降碳减碳工作。
三是创建低碳示范化工园区,探索化工园区碳中和实施路径。化工园区正逐步成为石化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腾挪发展的主要载体,到2025年,化工园区产值将占行业总产值70%以上,是行业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场所。建议创建低碳示范化工园区,探索通过氢能、光能、风能、核能与化工园区耦合等新技术实现化工园区的碳中和。
针对我国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戴和根提供以下建议意见。
一、加快实施化工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前国内化工新材料供应能力仍有短板,部分材料不掌握核心技术且国外严格限制技术转移,部分材料只能生产中低端牌号或质量无法满足要求,个别材料合成工艺成熟,但上游原料无法生产。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各类化工新材料“卡脖子”问题,组织生产企业、应用企业、科研单位进行系统攻关,在各细分领域建立创新联合体和攻关平台,特别要发挥国有企业的资源、技术、人才优势,在相关领域建立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二、大力支持国产化工新材料推广应用。国内化工新材料应用技术研究起步晚,相关企业实力较国际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新产品的认证门槛高、周期长,制造业企业替换进口材料的意愿不强。建议国家对国产新材料的首批次应用、市场推广给予大力扶持,鼓励和引导下游企业使用国产材料。对于航空航天、芯片和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的国产材料替代要给予特殊政策,以避免极限条件下无材可用。
三、加快推进全球化石化产业布局。建议加快全球化、全链条产业布局。以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中阿合作为契机,整合各国能源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与国际供应商和客户加强合作,积极投资于新兴市场,强化国际品牌和海外营销网络建设,建立覆盖上游能源产品、大宗石化产品、高附加值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的全产业链,推动国内化工石化产品尤其是化工新材料产品扬帆出海。
加快实施老旧装置排查、升级改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齐鲁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韩峰建议加快实施老旧装置排查、升级改造,优化石化产业布局,促进实体经济安全优质发展。
1. 有序实施老旧装置改造。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和智能化技术改造老旧装置,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安全、节能、减排、低碳等改造,强化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持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序引导企业进区入园。2. 加快推进产业链延伸。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推进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向原料及清洁能源匹配度好、环境容量富裕、节能环保低碳的化工园区集中。对于产业基础好、集聚度高的补链延链项目优先,对于产能过剩的产品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控新增产能。
3. 统筹优化产业规模和布局。强化分类施策,科学调控产业规模,防投资扩产冲动,并按照我国“多煤缺油少气”的资源分布,考虑原料的稳定供应及其经济性、安全性,严防供应链、产品链风险。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家重大战略安排,统筹重大项目布局,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化发展,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
明确工业白油税收机制 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将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名为《明确工业白油税收机制 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建议
工业白油具有良好的氧化安定性、化学稳定性、光安定性,主要用于化纤、合纤、纺织机械、橡胶增塑、精密仪器、合成树脂等众多领域,是重要的生产原材料。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对于工业白油免征消费税的政策,进一步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当前,工业白油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47号文《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等多个文件的规定,同时产品名称和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标准号为NB/SH/T 0006-2017、 NB/SH0007-2015、 NB/SH/T 0913-2015的要求,属于非成品油,不需征收消费税,也不需要从成品油系统开具发票。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工业白油需缴纳消费税的消息,国内部分生产工业白油的厂家减少了供应,例如,化纤行业所中DTY油剂生产所需要使用的5#工业白油的供应已经暂停,原材料的短缺为企业供应链带来挑战。
为此,徐冠巨建议:
一是,从国家层面明确对于工业白油免征消费税的政策。企业生产所需的工业白油是工业加工原料,不直接应用于消费领域,因此,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其税收制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二是,对工业白油消费税采用“先征后返”政策。建议对工业白油消费税采用“先征后返”政策,即对前端所有白油均需先缴纳消费税,生产企业可以凭原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的相关凭证,向税务部门申请消费税返还,也可进一步降低工业白油流向导致的税务风险。
推进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原油田分公司代表张庆生将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名为《推进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张庆生认为,总体来看,我国氢能产业仍处于政策扶持及市场培育阶段,面临着绿氢成本竞争力有待提升、氢能应用场景有待丰富、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张庆生建议,进一步优化国内氢能产业链布局结构,延续氢能交通领域支持政策,同时重点推动绿氢在工业应用方面有关鼓励及支持政策的出台,如:对于绿氢生产或消纳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并在相关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面给予激励支持政策等。建议加快统筹建设氢能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氢能在船舶、机车等重型交通,冶金、化工等工业脱碳,储能、发电等能源电力领域标准规范覆盖,加快明确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监管体系,有效发挥政府和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展氢能应用场景。进一步明确氢能产业链“制储运用”各环节的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统一高效的氢能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建议加快氢能交通产业链发展,一是明确支持传统加油站升级为综合加能站,明确支持加油站依法依规开展加氢站、充电站、换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建设与运营,将传统加油站升级为综合加能站,满足多元化补能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加氢站建设和管理优化流程,在国家部委层面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与加油站、加气站归口管理部门保持一致,加快制定规划、报建、竣工验收、经营许可全流程的管理办法,引导地方制定审批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快氢能示范城市群政策落地,形成多样化的氢能交通应用场景。
建议加快绿氢产业链发展,加强绿氢产业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规划一批绿电制氢、储氢、用氢重大工程,有序推动绿氢在交通、储能、发电、工业等领域应用;加速推进氢能产业化集群建设,形成一批供氢中心、氢能装备制造中心、用氢示范群。加速绿氢产业链国产化替代和示范,完善碳标签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氢能行业规范、制度法规框架体系以及技术规范,形成统一行业标准。
关于促进山西省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的建议
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华阳新材料集团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研究室主任童明全将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关于促进山西省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立钠离子储能示范电站带动钠离子电池产业链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2022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12079.5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4013.52万千瓦,占比达33.23%,但主力仍是火电。作为能源优势的大省,山西缺缺少储能产业,无法保障火电及新能源电站的经济、高效运行。因此,建议国家支持山西省建设钠离子储能示范电站,以产业示范应用带动钠离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山西省钠电产业联盟。
二、出台专门政策支持推动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支持储能电力顺利接入国家电网、支持储能电力在削峰填谷的同时享受绿电价格,以促进储能产业发展。
国家税务部门可提供税收支持政策,如可对钠离子电池免征消费税,以推动钠离子电池行业加快发展。
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可对钠离子电池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以及市场化应用等环节制定和出台相关资金扶持政策。比如支持山西省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企业或区域围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建议给予以钠离子电池为主要动力的载人、载货及工程车辆一定的购置补贴等政策。
加快石化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莫鼎革将在今年两会上带来《加快石化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实施》的建议。
我国石化行业发展迅速,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但国内高端化工品产业发展缓慢。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莫鼎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强化顶层设计,针对石化产业链布局规划,增强链式思维,向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倾斜要素资源,集中技术攻关力量,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步伐。
莫鼎革介绍,“十三五”到“十四五”期间,我国炼油和乙烯产能快速增长,炼油规模已由7.9亿吨/年增长到9.8亿吨/年,乙烯产能由2200万吨/年增长到6000万吨/年,聚乙烯、聚丙烯、环氧丙烷等化工产品总产能已跃居世界前列,但石化各环节发展水平不均衡。目前仍有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未实现有效突破。
对此,莫鼎革建议:
一是针对石化产业链布局规划,增强链式思维,强化顶层设计。建议相关部门结合不同地区的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梳理行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技术清单,并以“产、销、研、用”一体化的大型石化基地为核心,布局规划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重点项目,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环节企业有效衔接、协调运转、协同发展。二是集中技术攻关力量,加快“卡脖子”技术突破步伐。相关部门要积极搭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平台,打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壁垒,统一攻关目标,推动科研力量、科研人才等集聚到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所在区域内,集中力量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更大突破。
三是向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倾斜要素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建议各级政府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实施资源要素制订差别化扶持政策,对优结构、补短板的产业链关键环节项目,在建设用地、能源消费总量、环境排放指标、人才政策、建设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资源倾斜。
关于推动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将目光聚焦于生物可降解塑料领域,他将带来《关于推动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的建议》。
郑月明说道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生产国和消费国,塑料污染治理既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生物可降解塑料能够在特定环境下完全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兼顾环保性和使用需求,是治理塑料污染的理想替代产品。
在2019年和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郑月明曾连续提出了关于“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塑料”的相关建议。结合2020年至今国家针对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颁布的相关政策,郑月明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观察和思考。
“尽管我国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起步较晚,但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双重因素驱动下发展迅速,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物可降解塑料生产国,占世界产能的60%左右,其中购物袋、食品包装、餐具、农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占据主导地位,占比超过70%。”郑月明告诉记者,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行业共性的问题。
在建议中,郑月明阐述了行业共性问题:市场使用积极性不高,回收处理政策和设施不完善,循环利用水平不高以及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结合行业调研情况和上下游反映的发展诉求,郑月明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应用。强化“限塑令”政策实施和监管力度,引导使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优先在政府部门、酒店、场馆、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标志制品。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细化分类、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如在农业生产领域,通过专项补贴等方式推广使用可在土壤环境中全生物降解的农用地膜,避免回收难题;在餐饮外卖、厨余垃圾收集等领域,推广使用可与厨余垃圾共混堆肥的一次性餐具、垃圾袋等,降低分拣成本。二是完善生物可降解塑料的终端分类体系和回收处理基础设施。在垃圾分类中增设生物可降解塑料类别,完善标识和收运体系,在快递站等重点区域增加回收设施。合理设置工业堆肥厂,建议优先考虑将废弃的垃圾填埋场改造成工业堆肥厂,将无法循环利用的可降解制品进行工业堆肥处理。
三是提高生物可降解塑料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生物可降解塑料循环利用技术开发。推动环卫部门、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生产和回收处理企业,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生物可降解塑料生产、使用、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产业链。
四是进一步完善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可降解标识管理,加大对“伪降解”产品的惩治力度,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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