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hxny3060)获悉,3月15日,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已开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的政策制定工作,目前正在各地征求相关意见,“相信今年上半年能够出台”。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于近日到各地调研走访,了解燃气购销和价格情况,以及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经验和困难,为研究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进行摸底。国家发改委还向各省发改委征询意见,“国家层面统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有无必要”。
早在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发文称,为研究完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就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包括如何确定综合采购成本、如何科学设置启动条件、调价周期和调价幅度等。
自去年底河北省多地发生大面积停气、限气后,天然气价格机制不畅问题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极大重视,解决这一问题被提上日程。
除了国家发改委之外,地方政府亦有所行动。目前,湖南省在气价联动方面率先出台了政策。
3月15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召开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公告》)称,当气源采购平均成本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应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
居民气价联动上涨幅度实行上限管理,原则上居民用气价格的联动上调幅度不超过第一档基准终端销售价格的10%;非居民气价联动原则上按照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同步同额同向调整。
湖南省上述《公告》称,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4次,下调次数不限。
此后,广东省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也发文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对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工业、商业、公建等)管道天然气价格由5.97元/立方米上调为6.31元/立方米。
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下,价格对供需的调节难以实现。
当前,中国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管制和市场化定价的双轨制。2020年《中央定价目录》显示,国产陆上气和2014年底投产的进口管道气门站价由政府管制;海上气、页岩气、LNG、直供用户、2015年投产的进口管道气等门站价由市场形成。
在城市燃气终端销售环节,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价格“双轨制”特征也比较明显,前者采用市场化定价,后者实行政府管控。虽然2018年发改委发文要求,理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的门站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落实较难。
合同内低价气量不足的下游城燃企业,若要保证居民用气,通常须高价购买合同外气量,然后低价卖给农村煤改气用户。这导致城燃企业购销价格倒挂,经营困难,保供积极性受挫。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出现历史首次下滑,同比减少1.69%至3663亿立方米。
为此,在气价联动方面,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曾建议,国家层面应出台城市燃气终端销售定价指导方案,建立“综合采购成本+配气价格”的价格联动机制;居民气价调整实行季度联动,不设置调整条件、涨幅上下限;非居民气价调整实行月度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