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该《方案》是继大湾区碳足迹评价和碳标签建设方案后,国内推出的首个省级碳足迹评价方案。这意味着国内碳足迹评价工作更进一步。”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二级研究员周勇表示。
碳足迹是指产品资源开采、生产、使用、废弃全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只包括部分生产过程排放的核算方法相比,碳足迹核算包含产品上下游全过程排放,有利于实现全生命周期降碳。
“国内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已迫在眉睫。”四川大学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教授王洪涛表示,随着欧盟电池法规等要求产品提供碳足迹的相关举措落地,跨国公司要求供应链企业提供碳足迹证明的现象日益普遍,若国内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仍不发力,我国产品出口将受到极大掣肘。
或导致国际贸易壁垒
据了解,欧盟已建立完备的碳足迹评价体系,针对不同行业各自发布了详细的欧盟方法指南、产品核算细则等,并将其用于生态设计、产品减排认证、绿色消费承诺等相关法规和政策中。
“欧盟建立的碳足迹评价体系不仅可作为自身的碳减排工具,还有可能形成贸易壁垒。国际上以碳足迹评价为手段的贸易壁垒一旦形成,我国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出口均会受到影响。”王洪涛表示。
当前,欧盟针对电池的限制性政策即将实施。能链碳中和事业部总经理翟宇博表示:“《欧洲电池与废电池法》草案提出分阶段实施电池碳足迹管理,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进入欧洲市场的工业和电动汽车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证明,这将对我国的电动汽车出口造成重大影响,亟需国内碳足迹评价体系加快建设步伐。”
“由于对产品碳足迹的评估起步较早,发达国家在国际标准制定和碳数据库使用方面拥有更多话语权。”通威股份可持续发展负责人朱子涵举例,按某些进口国指定标准要求,中国产品碳足迹不得不采用10年前的电网排放因子进行计算,且不考虑我国电力区域性差别,导致我国制造产品碳足迹认证结果远高于实际值。
“由于国际上对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不统一,为满足各类客户需求,企业需花费更多的精力和经费开展多个标准的碳足迹认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种产品经不同标准认证的结果差异较大,也给企业在制定及实施减碳措施时带来了不少困扰。”朱子涵进一步表示。
国内积极推动评价体系建设
面对可能形成的贸易壁垒,国内正在积极开展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以应对。
《中国能源报》记者经梳理发现,自去年起,多地已陆续开始规划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2022年10月,深圳市印发《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率先在全国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同年10月,成都市商务局印发《成都市2022年度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支持成都市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同年11月,无锡市启动建设无锡新能源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无锡建立满足国际市场要求的新能源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能力,推动国内区域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的建立和标识认证应用的推广……
“各地政策的陆续出台,提升了企业和公众对碳足迹的认识,鼓励企业积极进行碳排放核算,使用碳足迹和碳标签,最终有望引导企业和公众的低碳消费行为。”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陈炜明表示。
“目前,国内已有像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专委会(LCA)等第三方机构,自主开发软件和碳足迹数据库,指导企业开展成规模的碳足迹评价;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也在进行碳足迹方面的研究和计算;工信部亦在组织碳足迹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周勇表示。
碳数据库可提供碳排放数据和碳足迹计算方法,从而为碳足迹认证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和计算基础,是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据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闫浩春介绍,2021年9月国检集团等机构和高校联合中标工信部的双碳平台项目,包含碳足迹数据库建设(中国原材料工业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预计今年将初步建成。“尽管许多机构已建立了一些基础的生命周期数据库,但当涉及到某项具体产品的时候,有关生命周期的许多真实数据无法获取,影响了碳足迹评价的准确性,这也是我国碳数据库建设需要补齐的一块短板。”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我国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尚未明确牵头部门,各地发布的政策目标也多在碳足迹评价体系初步建立阶段,需要逐步完善,稳步推进。
评价结果国际互认是关键
实现产品碳足迹评价结果国际互认至关重要。这需要国内研究机构系统研究欧盟等相关体系,为国际互认提供各方面的技术支持。
对此,出口企业也提出了期待。“一方面,希望进一步完善我国碳数据库的建设及更新,构建全面、扎实的数据基础,及时准确反映我国各类产品各地区的碳排放水平,并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最新数据获得广泛的国际认可;另一方面,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的碳足迹核算及认证标准,推动灵活务实的国际互通互认。”朱子涵表示。
翟宇博则表示:“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要积极根据ESG体系和碳排放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为做好产品碳足迹核算打下基础。”
“企业可主动学习碳足迹评价相关标准,积极参与碳足迹试点工作,努力降低产品在相关单元产生的碳排放量,最终形成合适、科学、完善的碳足迹评价标准。与此同时,高校还可针对相关领域进行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懂得碳足迹评价的新型人才,形成产学研联动,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碳足迹标准体系。”陈炜明表示。
在碳数据库建设方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陈森林表示,因实际的碳足迹不断变化,部分数据已过时,未来最好直接从生产企业获得经第三方审核认证的碳足迹结果,并持续更新。
“目前国内碳足迹评价结果的应用既不深入也不广泛。”周勇建议,企业要在产品研发与创新、市场营销、策略规划、公共政策制定等多方面,以碳足迹评价为依据,制定降碳目标。更重要的是,亟需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的碳足迹评价认证体系,为实现与国外碳足迹评价结果互认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