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凰网汽车接到投诉,几百位全国各地的观致7车主,陆续收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法院传票,一部分已经收到了败诉的判决书,还有一部分干脆已经成为失信人和老赖,限制高消费,银行卡和支付宝冻结。
“老百姓幸幸苦苦攒十几万,买了个扎手的祖宗回来”。
车主提供的法庭公告显示,宝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批量起诉观致7车主。企查查显示,这家公司也是宝能系。
“明明我们才是受害者,花了几年的积蓄买了个一次性破烂尾车,却得不到任何维护,还要成为被告和失信人。”
一位李姓车主非常愤慨的告诉凤凰网汽车,“宝能才是最大的老赖,霸王条款!欺压老百姓!”
为什么车主称观致7是“一次性破车”、“烂尾车”?普通上班族如何惹上官司?为什么被起诉?为什么车主无处喊冤?为什么法院受理和判决的如此神速?这家宝能融资租赁公司跟宝能汽车有何关系?
带着一大堆疑问,凤凰网汽车采访了几十位车主和律师,并加入了几百人的车主维权群,终于搞清楚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为什么是“一次性破车”、“烂尾车”?
“车子买了一年多之后,出现了故障,观致汽车的4S店都关了。十几万的车就用了一年。”跟这位李姓车主同样遭遇的不在少数。
另一位赵姓车主更惨,他的观致7购买时间是2021年3月份,一周后车辆行驶时玻璃异响,直营店拆车门判断玻璃升降器故障,订购升降器直到直营店倒闭也没有结果,拆车门的时候还把隔音棉给撕坏了,目前9000元置换补贴和10次保养均未兑现。
2022年5月,观致汽车被山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列入消费黑名单,发布“观致汽车宝能总部失联”消费警示,多家直营店已经停业,厂方服务电话已经注销。不同地区的车主表示,不是只有山东,全国的售后保养店都已经关停。
“我多次拨打宝能400电话催促置换补贴,至今未果。现如今是投诉无门,修车无店。”车主表示,这车就是一次性的,大件坏了就只能放起来了。
车主们表示,之所以买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品牌,就是因为厂家承诺3大件终身质保、终身基础流量免费。“购车不到半年,车企倒闭了,也没有了售后和质保”。
据各位车主反馈,他们很多买的是1.6T的豪华型,标价13.88万,加上一些其他选配什么的,车价在15-16万。甚至有倒霉车主告诉我们,因为买车太晚,10000元补贴还没拿到。另有一位车主的遭遇更奇葩,车辆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他把钱给了4S店,结果车没修完,就店去人空了。
可能有人会说,没有质保,就仔细点开着。其实不然。
一位毕姓车主告诉笔者,除了车机停止服务无法使用,没有流量之外,车的质量堪忧,底盘异响、减震异响、升窗器异响,各种小毛病不断,而且在车辆报警需要维修保养后,只能硬着头皮开,或者彻底闲置。
去找第三方维修店,也因为没有配件无法维修。一位山东烟台的车主感慨,“现在观致7的配件比宝马奔驰都贵。”
“过年那一阵正是走亲戚的时候,我的车暖风都提升不了档位,恰好那几天东北零下34度,全家人在车里冻的不行,玻璃上还都是霜,太苦了。”这是一位哈尔滨车主的哭诉。
车主为何被成为“老赖”?
车不能开,如同废铁;车主有苦无门,因为车企跑路,维权都找不到主。去年6月,宝能汽车被报道拖欠薪资、大幅裁员,负债累累,各种资产被拍卖。自认为小百姓的车主们,基本都自认倒霉了。
这里就出现了另一个问题,有些车主当时被忽悠签了“融资租赁”合同,车不能开了,租金还要继续交吗?一些单纯的车主认为,既然是租赁,那车不能开了,租金当然不能继续交了。于是停交租金的车主就被告上法院了。
多位车主告诉凤凰网汽车,当时根本没有仔细看合同,因为终身质保和免息优惠就签字了。
事实上,不但终身质保是假的,免息也是没有的。一位曾经在宝能工作的车主提供了内部的PPT显示,真正的结算利息是10.88%、12.88%和14.88%三档,而且这个内部还规定了首付不低于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收益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高利贷,而这家“宝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放贷资格。而目前车主被起诉的案子的原告都是这家公司。那这家公司有汽车融资租赁的资格吗?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反正是依照“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判案的。
一位李姓车主被判:一次性偿还所有的后续租金54027.33元,违约金12966.56元,案件受理费1474.9元。
车主们百思不解的是,宝能汽车关门了,车不能开了,钱损失了,为啥宝能反而赢了。
真假“融资租赁”?
根据车主提供给凤凰网汽车的两份合约,一份是买车合同,一份是租赁合同。买车合同大体正常,是车主跟宝能或者观致汽车各地的销售公司签约,然后授权经销商承担售后服务。
猫腻出在“租赁合同”上。
这个合同有三处值得注意之处。
第一处,合同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宝汽融资租赁)根据承租人(车主)的要求,向承租人(车主)购买车辆,并出租给承租人(车主)占有使用,出租人(宝汽融资租赁)不对租赁车辆的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指标和服务内容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处,在全部租金支付完之前,车辆所有权归出租人(宝汽融资租赁)。
从车主手里买车,再租给车主?这是正常的融资租赁合同吗?
对此,北京权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林丽鸿告诉凤凰网汽车:
首先,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融资租赁营业执照。判断合同是否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不能单从合同的名称进行判断,更需要结合参与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目的等进行实质性审查。从车主手上购买汽车后再租给车主,只有两方主体,实际上不符合融资租赁三角关系,从其性质上判断若“租金”实际是具有分期还贷款的属性,那么,实践中,应属于民间借贷合同,而非融资租赁合同。
而什么是融资租赁三角关系?
林律师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表现为一种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的“三角关系”。
那么,宝能汽车和直营店关店跑路了,宝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可以独善其身吗?
其实合同的付款信息可以看出,宝汽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可能只是一个“手套”。因为,根据车主提供的合同,租金的收款公司竟然是宝能汽车旗下的各地分公司。
而且林律师认为,在本案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享有出租权的前提应当是取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也意味着应当实际履行了支付购车款项的对价义务后,才能享有通过出租权收益的正当权利基础。
如果出租人还未向车主支付购车款,即还未履行买卖合同的付款义务,车主是可以以出卖人的债权,依法对身为租赁合同中的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和先履行义务抗辩权的。
那么为什么深圳市的一些法院反而判决车主败诉呢?很多车主甚至在无知无觉中就被判了。
林律师表示,针对车主诉讼败诉的结果可能是多重的,需要集合案件实际情况才能有针对性的分析败诉的成因。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意味着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或者抗辩的理由是需要尽到举证责任的。消费者一般都普遍缺乏取证意识和维权意识,这也是很多案件当事人明明占理,却吃了“哑巴亏”的原因。
针对这类案件,林律师建议消费者积极取证,还原购车和融资的真实情况,以便法院审理查明案情的事实,尽到全面的举证责任。
结语:
一位车主愤怒的说:“宝能卖车的初心就不纯,这些条款立定的时候就想着跑路。”
近几年,汽车行业有很多跨界造车和新造车,导致行业更加鱼龙混杂。很多单纯的车主去买车毫无防范之心,被坑之后又无力维权。甚至有好多宝能的员工和亲友也买了这款车,也有同样的遭遇。衷心希望车主们买车的时候擦亮眼睛,要主动索要合同,要认真读合同再签字。被侵权之后要积极维权,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