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驱蚊花露水不是化妆品”的话题成为热议,对此,电商货源小编查询发现,这是源于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对驱蚊花露水的身份认定。
具体是,9月23日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宣称具备防蚊驱蚊功能的防蚊贴、防蚊剂、防蚊液、驱蚊手环等产品均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
显而易见,当中就包含了我们夏天日常使用的花露水。可以说,近年来市面的花露水各式各样层出不穷,但分界似乎有点混乱,像化妆品企业、药企卖花露水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甚至有些精油产品还用“防叮”之类的字眼来宣称,并且还是以妆字号备案!
在采访中,有化妆品企业负责人直言: “按照趋势,生产销售防蚊驱蚊产品的化妆品企业未来或许只能关停。”
当然了,这是行业人士个人的见解,至于接下来是否真的会“无路可走”,相关的化妆品企业又该何去何从,我们暂时就不得而知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意见》发布之后,确实引发了不少轰动,尤其是消费群体。据了解, 花露水主要分为普通型和驱蚊型,前者属于日化品,后者则属于农药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驱蚊花露水是在普通花露水的基础上,配以适量的驱蚊剂制成的一种产品,用于驱避蚊虫、祛痱止痒、令皮肤清爽舒适等等。
再深一步分析是,其中常见的驱避剂有避蚊胺和驱蚊酯。但驱蚊花露水中一般含微量避蚊胺或驱蚊酯等卫生用农药成分,属于微毒产品。只要宣称了“驱蚊”、“灭蚊”的产品就纳入了《农药管理条例》管理的范围,产品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号并在包装上标注毒性才能上市。
然而,消费者往往容易混淆普通型与驱蚊型这两个概念,这与市场乱象存在一定关系。加之,现在商家在宣传方面动不动就用上“纯天然”、“植物成分”等词汇,久而久之,消费者很难不被“洗脑”。
针对此类情况,《意见》也明确表示: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 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
至此,“驱蚊化妆品”不存在已是板上钉钉,相信在严格监管之下,这一市场未来会更加规范,进而一步一步走向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