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美。如今,化妆已成为许多人出门前的常规操作。然而,在市场上,消费者因化妆品质量参差不齐而“踩雷”。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两项通知。通知显示,以下产品为假冒化妆品和未注册或备案产品,来看看您是否购买过假冒化妆品,“巴云考富乐护理霜(舒缓修护型)”、“济南小林”品牌系列化妆品“未注册或备案”、“老中药六味祛痘霜”
西安市市场监督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巴彦超富乐护肤霜(舒缓修护型)”、“济南小林”(假冒化妆品)、“老中医六味祛痘霜”和“科超草本护肤霜”(未注册或备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发了两份“通知”,针对化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查处其进货检验记录,发现违法行为,认真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和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检验记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以确保安全生产公众使用化妆品的安全和净化化妆品的市场环境,国务院于2020年6月29日颁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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