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是最早提出能源转型的地区,一直将“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领导者”作为其发展战略和政策实施的驱动力;欧洲各国也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设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和能源政策,并不断提高2030~2050年的脱碳目标。
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提出《欧盟2020战略》,提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削减20%、可再生能源份额提高到20%、能源效率提高20%;2011年发布的《欧盟2050低碳经济路线图》,提出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减排80%~90%;为了实现2050年的目标,2014年出台了《欧盟2030气候和能源政策框架》,计划到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比1990年减少40%,可再生能源份额不低于27%,能效提高30%;2018~2021年,又相继颁布可再生能源指令、《欧洲绿色协议》《欧洲气候法》等,预计将2030年减排目标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份额提高到32.5%、能效提高32.5%。
然而,俄乌冲突为欧洲的能源转型按下了“暂停键”。
一直以来,欧洲能源的对外依存度较高,欧盟27国的对外依存度高达57.5%,其中俄罗斯是欧盟原油、煤炭和天然气的主要供应国。欧盟从俄罗斯进口的原油占26.9%,天然气占总进口量的41.1%,煤炭占总进口量的46.7%,因而欧盟在对俄罗斯进行经济制裁的同时,也导致了自身能源供应紧张及价格飞涨。近期,法国、德国、荷兰和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纷纷宣布重启燃煤电厂的计划,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未来欧洲脱碳进程的不确定性。例如,欧洲能源巨头大瀑布电力公司(Vattenfall)现已宣布暂时停止对已停运的德国慕尔堡(Moorburg)煤电厂的拆除;意大利最大的公用事业公司国家电力公司(Enel)表示,将取消其在意大利的两个最大的煤电厂改造计划。
布鲁盖尔研究所(Bruegel)认为,在当前背景下,改用燃煤发电是欧盟唯一能够快速节省超过2000亿千瓦时天然气的方式。能源研究机构RystadEnergy的数据显示,2021年欧洲的燃煤发电量增长至57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中断了自2012年以来的下降趋势。欧洲煤电的回归,还推高了全球的煤炭价格。截至7月1日,亚洲和欧洲的煤炭价格已经达到了每吨380~390美元,相比去年,价格上涨了近3倍。
从政策到市场,“减碳”多管齐下
尽管欧洲能源转型的速度有所减缓,但在过去几十年中,欧洲能源转型所取得的成果仍不可忽视,其碳达峰后的相关转型措施也有一定借鉴意义。
欧盟于1990年左右实现碳达峰,2020年,欧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27亿吨,比1990年的40.2亿吨减少32.9%,超过2020年减少20%的目标。
从一次能源消费方面看,欧盟的一次能源供应中仍以化石燃料为主,2020年化石燃料消耗量仍占总能源消耗量的70%,但比1990年的82%下降了12个百分点。从用能清洁度方面看,2019年欧盟终端能源碳密度(产生单位能量时释放出的二氧化碳质量)从1990年的84.8克二氧化碳/兆焦耳降至62.6克二氧化碳/兆焦耳,相比之下,中国、澳大利亚、日本、印度、美国、加拿大终端能源碳密度分别为112.8、110.4、90.4、87.6、71.3、66.4克二氧化碳/兆焦耳,均高于欧盟。分行业看,电力行业是碳减排的主力。1990~2019年间,欧盟电力行业的碳减排量超过8亿吨(降幅40%),是贡献最大的部门;其次是工业(减排5亿吨,降幅50%);其他部门减排贡献甚微,交通领域不降反升,上涨2亿吨。其中,电力行业的碳减排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的扩张与退煤的不断加速。
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层面看,202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达到22.1%。根据IEA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欧盟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经超过了煤电和天然气,仅次于核电,含水可再生能源占比超过了整体发电量的37%,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占比也超过了15%;煤电淘汰方面,截至2021年年底,已经实现电力系统去煤的欧盟国家有9个,非欧盟国家有4个;宣布退煤计划的欧盟国家有15个,非欧盟国家有英国和北马其顿。
从政策和立法层面看,过去几十年中,欧盟能源转型的力度在不断升级。不论是《欧盟2020战略》还是《欧洲气候法》,能源、工业、交通、林业等关键行业的碳减排目标量都在提高,部分政策还升级为法律,这些转型“加法”都是欧盟国家在过去几十年中实现能源转型目标的有力保障。
2005年,欧盟正式启动了碳交易排放体系(EU-ETS),作为全球首个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欧盟从市场运行机制、法律制度等多个维度对该交易体系进行了探索和完善,尽管还有诸多不足,但其为全球其他国家的碳交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参考。
随着欧盟碳交易机制的建立,欧盟对高排放、高污染、高耗能的大型企业的约束力也进一步加强,应用范围覆盖了电力、炼油、炼焦、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近1.2万个排放源,占总排放量的53%。同时,碳排放税机制的实施,将中小型碳排放主体纳入其中,扩大了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范围。
除了市场机制的建立,金融手段也是欧盟实现碳减排的有力工具,例如,设立专项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吸引私人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气候投融资力度。在设立专项基金方面,有欧盟的创新基金,投资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密集型产业的突破性低碳技术及工艺(包括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以及能源储存);有现代化基金,投资电力部门和更广泛的实现能源系统现代化,提高低收入成员国的能源效率;也有InvestEU(“投资欧洲计划”)支持欧洲的可持续投资和创新就业机会等。2021年10月12日欧盟发行了首只15年期绿色债券,共筹集120亿欧元用于欧盟成员国的绿色和可持续投资。2021年10月,美国银行证券公司(BofA)预计2022~2030年,欧盟每年将发行350亿至450亿欧元规模的绿色债券,将显著增加绿色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在吸引私人资本方面,欧盟专门制定了“可持续欧洲投资计划”(SEIP)、全球联通欧洲战略、全球门户计划等,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气候保护等。
更为重要的是,欧盟加强了电网的互联互通。目前,欧盟成员国之间已建有60条互联线路,与周边国家间建有22条互联线路。《欧洲十年电网发展规划2020》还提出改建或新增11条欧盟与周边国家的互联线路,其中2条正在施工中,4条已获欧盟许可。截至2019年年底,欧盟整体电网互连水平已达18.8%。欧洲国家普遍认为整合能源市场是实现低碳转型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对电力互联持欢迎态度。欧洲理事会提出到2030年欧盟各国电网互连水平(电网互联容量与总装机容量之比)应达到15%。
脱碳“齐步走”尚存阻力
不过,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利益诉求不同,欧盟在气候治理和能源转型的政策决策中,也并非一帆风顺。欧盟各国转型步伐的不一致,或将影响整体进程。
据统计,欧盟矿业、传统汽车行业等能源密集型产业大约共有1100万从业者,其中煤炭产业从业者近24万人,分布在包括波兰、西班牙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考虑到严重依赖化石能源的国家的诉求,以及这些国家由于各种社会问题在能源发展路径上存在的差异和分化,欧盟推行整体能源政策、推动整体能源转型的过程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各终端用能领域发展不协调。欧洲能源转型在电力部门进展迅速,但在电力部门以外,能源转型才刚刚开始。在交通运输、建筑、工业等终端用能领域,能效和可再生能源部署结果不尽相同,能源转型进展相对较慢。欧洲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工业部门虽被纳入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机制,但并无实质性减排。2013~2020年间,欧盟工业部门碳排放量仅减少了0.3%。
其次,碳关税建立仍面临阻力。从外部来看,外界对欧盟征收碳关税是否符合现行的贸易规则普遍存有疑虑,包括美国在内的欧盟主要贸易伙伴并不完全支持此项征税政策,欧盟很多贸易伙伴怀疑该机制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国际气候协定不兼容。从内部来看,欧盟国家对征收碳关税也存在较大分歧,相关行业对征收碳关税也忧心忡忡。德国工业界、欧洲水泥和钢铁等行业认为,这样征税将使其无法享受现行的免费碳排放配额,还会导致成本增加,对欧洲相关行业和价值链造成影响,削弱企业投资低碳技术的能力。
此外,高昂的碳中和成本也是欧盟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根据麦肯锡的研究,如果欧盟27国在2021~2050年期间实现碳中和,预计需要28万亿欧元资金,意味着每年将有近1万亿欧元的投资。此外,关闭未到寿命的化石能源发电设施也将造成一定损失。
面对欧洲的“他山之石”,我国在碳减排的路径和方法上或许可以借鉴一二。
当前,我国是世界能源消费第一大国,化石能源消费占总量的82.7%,非水可再生能源消费只占5%。碳排放规模达到每年100亿吨,占全球总量的30%,按照2060年的目标,至少每年要减排90亿吨。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间隔上看,欧盟大约需要60年时间,美国需要45年,而我国则力争用30年时间实现目标,时间缩短了近半,减排曲线更为陡峭,面临的挑战更为巨大。从欧洲的碳减排经验来看,温室气体减排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多措并举。于我国而言,从欧洲转型的经验与教训中,两个最大的借鉴经验:一是可再生能源的建设规模要远大于负荷,二是电力系统率先脱碳后,要能够持续为其他行业提供零排放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