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如何协同发展是近年来业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推进六年有余,全国碳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绿证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多位专家表示,电力市场和碳市场两个市场体系间存在复杂的交互影响,如何实现“电—碳”统一大市场仍需要深入研究。
碳价尚未传导到需求端
近日,在由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新型电力系统专委会联合主办的新型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和电力市场创新技术论坛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教授赵俊华说,电力行业作为典型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和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是各国碳市场的重点管控对象,也是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监管的行业。目前大量市场主体同时参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交易,系统研究分析两个市场之间的交互影响,以及两个市场的协同策略是实现“双碳”目标刻不容缓的任务。
当前,我国碳市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2021年7月16日,以火电企业为首批覆盖对象的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目前首个履约周期已结束。在现行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中,碳价还不能完全向终端电价传导。
赵俊华说,在成熟的市场体系下,碳市场和电力市场互为因果,碳价影响发电企业成本,发电企业生产又影响碳排放量。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尚楠解释,碳排放纳入电力企业成本表现为燃煤(化石燃料)发电机组可变成本增加,在市场竞价过程中,发电企业将碳成本纳入报价,含碳排放成本的发电边际价格自然体现在市场报价及出清价格中,减排成本向用户侧传导。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中国能源研究会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专委会委员庞博在近日中国能源研究会举办的线上讲座中表示,目前还存在环境权益重复计算、重复激励的现象,碳核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须完善
2022年上半年,绿电交易量持续增加,绿电、绿证、碳市场“破壁”衔接。2022年4月26日,湖北省内首场绿色电力交易签约,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获得由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共同认证的绿证,绿证上同时标明了交易电量和等效减排二氧化碳量。
庞博认为,应制定协同一致的发展路线、考核标准、交易平台等,推动电、碳两个市场相关方形成合力。
尚楠建议要统筹协调碳市场、电力市场、绿证市场机制的顶层设计,做好市场机制、政策工具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
前述会议上,多名与会专家还强调了积极推动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重要性,要让新能源从电力市场中获得更多的环境收益。
庞博说,要优化电、碳市场的利益分配格局,在不同的利益主体间实现共赢。具体而言,新能源可以通过绿证获得环境收益,用于支付火电提供辅助服务的成本,火电可以通过辅助服务增加收入对冲碳成本,购电方可以通过购买绿电获得绿证,抵消碳排放,三类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进行交互。
尚楠认为,要从功能定位等角度出发探索绿证、碳配额、CCER等各类环境权益产品之间的互认和抵消机制,探索各产品体系流通规则、核算体系等方面的联通和衔接机制。
庞博表示,电和碳两个市场是并行的,要加强两个市场间的信息互通,避免环境权益重复交易,这就需要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权核算体系,搭建全国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同时还要连通两个市场的信用体系、监控体系,通过数据信息联通,探索电力大数据在碳足迹、碳标签、碳交易及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利用电力数据支撑高耗能等行业的碳排放监测和核算工作。
尚楠也建议,配套建立以电、碳关系为基础的核查、计量标准和认证体系,发挥电力数据对碳核查计量的支撑作用,结合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程序,形成电碳交易数据辅助核查技术规范和产品碳足迹评估数据库等,建立与国际接轨、具备国家公信力的电碳认证体系。
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方案提出,到2023年,初步建成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到2025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
该方案的官方解读文章称,我国在国家、地区、企业、项目和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层面已开展了大量工作,如已定期编制更新温室气体清单,形成碳排放强度指标核算发布机制,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制度等。
此外,多名与会专家强调了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性,在碳配额的设定上,要确保电力行业的碳配额总量设定、分配方式与电量平衡有效衔接,形成科学的配额设定机制,合理确定碳配额行业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