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正加速构建。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逐步具备了平价上网条件,2021年底,海上风电也如期退出国家补贴。
在此背景下,上市不足一年的光伏风电运营商浙江新能(SH:600032)再次抛出融资计划,拟募资不超30亿元。其中21亿元用于投资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其余9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据了解,浙能台州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规划装机规模300MW,项目按照平均含税上网电价0.4153元/kWh(浙江省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6.78%,投资回收期为15.9年。
“买买买”模式
浙江新能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以水电起家,经过20年发展公司整体形成了“水、风、光”的发电业务经营模式。
浙江新能2021年年报显示,光伏营收占主营比约六成,水电规模次之,占比约27%,风电规模较小。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风电装机、光伏装机分别达到113.22万千瓦、88.67万千瓦、177.52万千瓦。占比分别为29.84%、23.37%、46.79%。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新能2016年才开始“踏足”光伏发电业务。后通过兼并收购股权置入光伏子公司数十家,截至2021年末,公司光伏发电营收已逼近17亿元,而且光伏发电逾八成产能或靠“买买买”。
风电是浙江新能上市以来的主要布局方向。截止到2020年12月末,浙江新能自建了7座水电站、13座光伏电站和4座陆上风电场,均保持安全可靠运行;而其收购光伏项目有32个,远远超过了浙江新能自有的项目。
目前浙江新能运营的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西北地区,虽然西北地区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但是电力需求有限。还有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西北地区一直存在弃光、弃风的现象。
该公司坦言,未来如果出现消纳需求降低、电网整体负荷变化等情况而导致弃光、弃风限电,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对新能源企业而言,国家相关部门的补贴及税收优惠是企业经营的重要支撑之一。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浙江新能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分别为12.11亿元、26.95亿元和35.68亿元。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风险,浙江新能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若该滞后情况进一步加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旗下子公司曾违规占地
除资金外,要从事光伏风电开发,还面临政策壁垒、技术壁垒,以及人才壁垒。
以政策壁垒为例,大规模的风电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在土地保护日益趋严的背景下,在不断扩张过程中,浙江新能旗下子公司出现违规而受到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告,2020年5月,浙江新能的控股子公司帷瑞新能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丹阳市延陵镇延陵村集体土地26.01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公告还显示,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在26.01亩永久基本农田上的构筑物,并复垦到位。
针对上述涉及土地违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运营相关问题,中国科技新闻网致函浙江新能方面,截至发稿公司未予回应。
事实上,因建设光伏风电项目而违规侵占土地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近日,同样有再融资计划的电投能源(SZ:002128)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有关部门处以1亿元的罚款。三峡能源(SH:600905)全资子公司商都县天汇太阳能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罚20万。
据悉,因涉及违规而遭受拆除的光伏风电项目中不乏有投资几亿、十几亿的大项目,对企业来说损失很惨痛。从中可见,土地问题、环保问题是每一家光伏风电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环节。
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提到,建设用地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建设用地安排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严格保护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用地,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一方面光伏风电项目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光能资源、场址、环境等建设条件,另一方面如何平衡扩张带来的土地占用问题,是浙江新能等企业需要思考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