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其官网公布了第二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计175家。
这份名单的信息来源于有关中央企业网站。
对于上述名单,各大央企曾明确表示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
「能源严究院」统计发现,第二批“假央企”名单共涉及30个省份。其中,广东、北京、山东位列前三,分别达到27家、26家和20家。
早在2021年10月22日,国资委还曾在其官网公布了第一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涉及353家。
在第一批名单中,四川以48家摘得“头筹”,紧随其后的分别是广东、山东、北京,分别是39家、30家、29家。
综合统计来看,第一、第二批公布的假冒央企数量一共528家。
各省分布情况如下:
除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数量为0外,大陆其余省份均有上榜。其中,前十名分别是广东、四川、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天津、福建、河南,数量分别为66家、59家、55家、50家、30家、28家、27家、25家、21家、15家。
两份名单中,内蒙古的数量均为0。其余“表现好”的省份还有青海、宁夏、黑龙江等省份,假冒央企数量仅为个位数。
以下是第一、二批全名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