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hxny3060)获悉,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具体来看,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则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的第三次延期。
最早此项政策于2014年实施,原本计划于2017年末到期。为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部门印发《关于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后来,2020年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目前,车辆购置税比例为10%,购置税减免金额=10%*[购车价/(1+13%)]。以售价27.79万元的特斯拉Model 3后驱版为例,该政策可减免车辆购置税近2.5万元。在政策延期之后,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型可继续享受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优惠。
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助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指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27.9万辆和319.4万辆,累计推广数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攀升至1227万辆,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对应购置税优惠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到2023年底,预计将新增免税1000亿元。
附公告原文: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