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据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河南省信阳市监委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于长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从3月7日于长生被查,到如今披露被双开,历时约7个月。
经查,于长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供应商的旅游、打高尔夫球安排;违反工作纪律,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供应商入库、承揽工程、签订用船合同和技术支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长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廉洁自律意识,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于长生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于长生简历:
于长生,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蓟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2001年3月历任海洋石油开发工程设计(塘沽)公司工艺室工艺设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主任、主任,海油工程设计公司工艺室主任;
2001年3月至2008年9月历任海油工程蓬莱19-3项目经理、海油工程生产管理部A级项目经理、海油工程生产管理部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海油工程安装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6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海油工程副总裁、海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当选海油工程党委委员);
2019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海油工程党委委员、副总裁;
2022年3月2日,被免去海油工程党委委员、副总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