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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冬已至!全额疏导,代购代销!全国多地启动上下游联动调整非居气价

   2022-11-03 互联网货源代理网630
核心提示:凛冬已至,北方已有不少地方开始供暖。这个采暖季最大的冲击当然来自热搜上的历史罕见“三重拉尼娜”!中科院的专家给出的意见还在模棱两可,但已有别的专

凛冬已至,北方已有不少地方开始供暖。

这个采暖季最大的冲击当然来自热搜上的历史罕见“三重拉尼娜”!中科院的专家给出的意见还在模棱两可,但已有别的专家表示在拉尼娜现象与暖北冰洋协同影响下,今年冬季,我国的冷空气活动容易持续偏强,易出现阶段性低温和极寒事件。

瑟瑟发抖!今冬上游继续大幅涨价,终于各地陆续开始启动采暖季顺价工作了,但明显可以看出各地政府顺价的尺度、进度都不一样,下游依旧面临巨大的保供、保价以及生存压力!

1、内蒙古:提前启动,100%全额顺导!

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2023年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对供暖季非居民用气的销售价格进行调升。该通知提到,“为保障冬季高峰期用气安全,保证城燃企业能够正常经营并且满足非居民燃气用户用气需求,根据价格联动机制,将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上浮部分全额疏导至终端用户”。

这意味着,今年采暖季期间,城燃企业在上游涨价的情况下能够实现100%的顺价工作,不会对供气毛差带来影响。

此次通知中,还明确了内蒙各市的采暖季销售价格,例如呼和浩特市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相较于去年3.2元/立方米的价格上调了0.45元左右。整体来看,销气价格上调0.3-0.53元/方不等,内蒙古地区的最高销售价格也从去年的3.2元/立方米上调至最高3.77元/立方米。可见,所有的终端销气价格涨幅均已覆盖了上游的涨幅,对于区域内的公司顺价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售气价将100%覆盖当下的成本气价,缓解了今年采暖季城燃企业的成本压力,另一方面也能有序保障区域内工商业企业的用气稳定和正常运转。

2、北京:非居上浮0.43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对外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根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22年11月15号到2023年3月15号上浮0.43元/立方米;2023年3月16号起,取消上浮。

3、芜湖:逐月核定,调整气价

目前国际国内市场天然气价格处于较高的水平,对我市天然气价格特别是非居民用气价格影响巨大。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的联动机制采用“综合采购结算价格+配气价格”模式,由市发改委根据联动机制按季度逐月核定城燃企业气源综合采购价格,按年度核定配气成本及配气价格。

因采购成本(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较大,占销售价格的比重较高(在70-80%左右),是销售价格波动的首要因素;配气价格实行年度成本监审,定期校核调整,不受采购成本变动的影响,相对稳定。

经核定,配气价格由2021年0.89元/立方米,下调0.09元/立方米,2022年执行0.8元/立方米。今年1-6月,芜湖中燃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的销售价格分别为:3.9803元/立方米、4.4534元/立方米、3.3788元/立方米、4.0264元/立方米、4.2816元/立方米、4.1009元/立方米,均价4.13元/立方米。芜湖港华、芜湖皖能(即江北集中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的销售价格为4.16元/立方米。全市7至9月的非居民用气的综合采购结算价格10月底开始核算。

4、西安:合同外用气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2022-2023年度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28号)》文件,自2022年11月1日起,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价格调整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生活用气等,下同)终端销售价格为2.07元/m?。

2.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07元/m?。

3.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23元/m?。

4.非居民合同内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3.12元/m?,合同外用气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执行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5、盐城:合同外燃气企业代购代销

参照省内大多数市做法,2022年非冬供季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气源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内、合同外两种价格政策。对合同内管输气源制定合同内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对LNG等合同外气源实行议价,由供气企业代购代销,定期按实向非居用户分摊。

1、合同内气量价格。合同内气量是指供气企业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气量(不含额外气)。核定2022年非冬供季期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合同内气量最高销售价格为3.83元/立方米(含税)。

2、合同外气量价格。合同外气量是指除合同内气量以外,供气企业为保障市区天然气正常供应而补充采购的LNG等其他气量。2022年非冬供季期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合同外气量销售价格由供气企业在不突破“购进价格+配气价格”框架内定价。

3、为减轻下游用户负担,合同外气量配气价格在0.73元/立方米基础上降低0.10元/立方米执行。供气企业应按照供应季实际用气量与下游用户进行结算。

6、上海:落实顺价机制

2022年9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设定联动公示:“非居民用户天然气基准价调整金额=(计算期天然气综合采购成本-基期天然气综合采购成本)÷(1-产销差率)”,缩短联动周期至2个月,放宽启动条件至上游采购成本大于0.05元/方,辅以价格平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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