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购买厨房用纸时,看到订单页面显示“十大卷”,女子欣然下单,然而,到货后,女子却仅收到了一卷质量廉价的卷纸。
据女子的儿子孙先生反映,他母亲是在网店的直播间使用了下单立减20元得优惠券购买的,总共花了几块钱,购买时,他就疑心价格便宜没好货,但是,直播间得宣传,加上页面显示的“十大卷”,因此,孙先生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
然而,收到货后,母亲立即开始吐槽店家不讲诚信。为了让母亲放宽心,孙先生当即联系网店客服,客服给出的答案却是:是“+大卷”,而不是“十大卷”,并认为只是字打错了,并不是店家的真实意思。
更让孙先生生气的是,“买家秀”和“卖家秀”质量天差地别,商品界面和直播间展示的都是有图案的厨房专用纸巾,而到手的却是跟卫生纸一样白的廉价卷纸。
这是赤裸裸的欺骗,因此,孙先生在收到货后,立即申请退货,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了店家,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得处理结果。(来源:九派新闻)
【@以案普法 】
孙先生的遭遇发到网上之后,立即引起网友得一片热议,众多网友纷纷吐槽自己也曾遭受过类似的事件,但因为钱数并不大,所以也就没有继续追究店家的责任,如今,孙先生毅然向相关部门举报,此举属实明智,否则店家将继续有恃无恐。
还有网友认为,店家不能以“学艺不精”为借口推脱责任,写错字不是理由,如果说写错字情有可原,那直播时宣传“拍一发十”难道也是口误吗?
更有网友指责,发一包就一包吧,好歹质量过关也行啊,“有花”和“无花”的差距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店家也太不走心了。
无疑,网友的观点均直指店家的不良宣传以及“以次充好”,毕竟,商家的信誉度才是买家“回头”的最好良药。
一、店家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诱导消费行为?
首先,关于是“十大卷”还是“+大卷”而言,根据孙先生提交的购物截图中,包含“十大卷,十【吸水+吸油】用1000次”的宣传,一个页面宣传栏包含两个“十”,一个“+”,确实具有玩文字游戏的套路。
虽然孙先生的母亲作为成年人,应对此次消费应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而且,此价格较同时期、同类厨房用纸的价格偏低。但是,对于价格低的理由,店家也为此作出赔本处理的解释,让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为清仓特价产品,进而做出购买的行为。
其次,页面宣传的为带花色的、质量较好的厨房用纸,然而,收到货后,二者却存在差异。根据孙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店家在说明介绍中存在以次充好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据此,如果店家拒赔的话,孙先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店家支付500元的赔偿金。
二、店家将会受到何种行政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有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的,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将质量、销售状况作为虚假宣传的一部分,很容易引导消费者根据宣传效果进行交易。
这家网店将其他规格的厨房用纸移花接木到孙先生的母亲等消费者上,必然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这款商品物美价廉,而且还是亏本经营买卖,从而产生购买欲望,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处罚标准来看,如果店家虚假宣传,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至于具体的罚款金额,还需相关部门介入后,根据违法所得、情节恶劣程度等综合考量进行罚款。
最后,如今网购过程中,商家虚假宣传的乱象层出不穷,应该进一步规范电商得经营行为,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网购十卷纸到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