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美国特拉华州地方法院公开了一份手写的起诉状。一个名叫亚历山大(Jerry Dewayne Alexander Sr)的美国独立发明家一口气起诉了宝马、奥迪、福特、通用、保时捷和沃尔沃六家知名车企。
亚历山大是美国US7,866,861号专利的发明人,这件专利名为“用于从移动车辆外部选择性呈现的层压装置及其使用方法”,申请于2004年1月份,也是亚历山大名下拥有的两家发明专利之一。
根据专利说明书记载,这件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满足在移动的车辆上来做广告的需求,例如在车玻璃上,可以将LED、OLED、EL或其他发光材料层压到移动车辆玻璃上,以达到宣传的目的。
通过这一发明,允许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外部闪烁,例如显示出“空位”一词,以让潜在客户知道驾驶室现在可以出租。其应用领域可能不仅限于出租车,而是任何可以移动的车辆。
在起诉书中,亚历山大称目前汽车所用的HUD系统(抬头显示系统)都包括了他拥有专利技术的的层压式玻璃装置。
因此认为包括宝马的X3、X4,保时捷卡宴,奥迪A4,福特Fiso,通用雪佛兰系列,以及沃尔沃S90、V90、XC60、XC90等车型侵犯了其专利。
对这些侵权行为,亚历山大请求法院认定遭受的损失达到20亿美元。
随着汽车智能化的推进,针对汽车行业的专利诉讼活动正在快速增多。不仅汽车专利池正在形成之中,一些专利权人也在针对汽车的各个部件发起专利维权活动。
此次涉及的HUD系统,被认为是汽车智能化的一个显著标准,目前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多起针对HUD系统的专利无效活动,像日本玻璃大王AGC和中国玻璃大王福耀集团的专利今年都曾被提出过专利无效请求,也就意味着这一领域爆发专利诉讼的可能性在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美国独立发明家对一些知名车企提出的专利维权,涉及20亿美元。这在美国的专利市场看来,可能并不意外,美国的专利制度第一位要保护的就是发明人的利益。
但是如果放到中国当下的知识产权环境中,很多人就会不自觉的认为这一定是一起异想天开的发明人想要“碰瓷”的事件,也正是绝大多数人,甚至是一些司法体系的律师和法官都有类似的想法,导致中国独立发明人的生存空间正在遭受极大的打击和压缩,在中国几乎很少看到有独立发明人能够向大公司、知名企业,甚至是外国企业成功专利维权的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如果不能回归到保护专利本身和发明创造本身,总是将创造之外的因素带入知识产权裁判中,那么将很难建成一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